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“三公”调度十项措施,规范电网调度信息的披露,促进电网调度实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并网电力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,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,根据国家电监会电监市场【2003】46号文《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暂行办法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电网调度信息的公布使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的保密制度。
第三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者,以上级规定为准。
第二章 披露形式
第四条 通过在蓬莱市电业公司外部网站(http://www.pldy.com.cn))建立“三公调度信息专栏”,每月10日统一更新。
第三章 调度信息发布内容和更新周期
第五条 发布月度输变电设备的检修计划。
第六条 发布月度最高负荷、日平均电量、月度电量。
第七条 发布电网异常运行时限电情况、事故拉路情况以及客户执行调度指令和调度纪律情况,如违反或拖延执行调度指令等。
第四章 职责分工
第八条 信息中心的职责
负责“三公调度信息专栏”的开发及日常运行维护。
第九条 调度所的职责
(1) 每月9日前更新月度调度信息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条 本管理制度由蓬莱市电业公司制定。
第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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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介绍
04/12/09